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关于签证申请的最新通知
2022年3月1日开始可以受理的签证种类
1.持有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长期签证
① 日本人配偶者等;
② 永住者配偶者等;
③ 定住者(告示5号)、定住者(告示6号);
④ 原有在留资格为【永住者】,且视同再入国期限在2020年1月1日之后过期,转为申请定住者;
⑤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上标注有4位红色数字(提交申立书);
⑥ 【家族滞在】(家庭成员处于分居状态,以团聚为目的者)或【特定活动】(仅限于告示7号、18号、19号、23号、24号、30号、31号、38号、45号及47号)
⑦ 持有留学、技能实习及其他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者(取得受付济证后方可申请签证)。
2.短期签证
① 商务签证(三个月内)(取得受付济证后方可申请签证);
② 探亲签证(仅限于日本人、永住者的二等亲以内的亲属以及定住者的一等亲以内的亲属);
③ 双重国籍签证;
④ 日本人配偶者的同伴签证(只限单次);
⑤ 其他被外务省特殊许可的申请者。
注意事项
※1.①~⑥及2.②③④不用提交受付济证,可以直接申请签证
※受付济证是由日本国内的接待负责人事先访问入国健康确认系统并申请取得(可以PDF文件打印)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自发给日起,超出三个月有效期的需要提交【申立书】(可以PDF文件打印)
※关于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延期:
发行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有效期延至2022年4月30日
发行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有效期为发行日起6个月内有效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431-88516011,0431-88516022,04318851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