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在国外居住、学习和就业的中国公民,外交部领事司最近对《有关国家为在当地居住、学习及就业的外国人颁发的具有签证功能证件名单》进行了更新,详情请查看附件。有关人员可凭护照和相关证件出入所在国和中国。
由于有关情况变化较快,提醒持用上述证件人员在离开证件签发国前向主管当局确认所持证件签证功能的有效性,避免入境所在国时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