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是目前欧洲最“老”国家,现有人口约8200万,60岁以上老年人占23%。由于德国大多数家庭是儿女一结婚都不和父母住一起,为帮助老年人过好晚年生活,德国一些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老人自己都在积极探索新的养老模式,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作为德国最主要的两大养老体系,皆由政府财政拨款支持,两者一般会毗邻建设,以形成各种资源的共享的优势。
德国养老特点二:通过“储蓄时间”计划获得社区养老及居家养老中上门护理时间,老年人在不脱离原有社区人际关系同时享受养老院的护理服务。
“社区养老”以老年人自己居住为主,老年人生活在社区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每天或者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护理人员上门进行护理,这样老人既享受了服务又不脱离原有社区的人际关系,社会义工也会定期上门为老人进行各种服务。
在德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可以通过到养老机构提供各种无偿护理服务,来进行“储蓄个人护理时间”的计划,以备自己将来需要时可以将这些时间提取出来免费享用,这也是大量德国老人可以享受社区养老或者居家养老的最主要原因,有大量的德国年轻人愿意以义工的方式来进行“储蓄时间”计划,使得德国养老具备大量的义工参与,从而降低专业养老机构的人员压力。
德国养老特点三:政府大力补贴,对需要护理老人按照不同护理级别,给予不同支持,对参与护理的企业给予财税支持,是名副其实福利型养老国家。
对不同护理级别居家养老型老人进行不同的补贴标准:护理级别1 - 每月 450 欧元、护理级别2- 每月1100 欧元、护理级别3 - 每月1550 欧元。
对于入住养老机构(养老院)的老人也有相应的补贴标准:护理级别1 - 每月1023 欧元、护理级别2- 每月1279 欧元、护理级别3 - 每月1550 欧元。
对于开办护理机构或养老机构的企业相应补贴标准:对于设立养老机构或养老院的企业,地方政府另给予每个床位16000欧元的一次性财政补贴。
德国养老特点四: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相互依托,80岁以下居家养老护理为主,80岁以上机构养老为主。
“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 中国的这一原则在德国基本上已实现。目前德国需护理的老人约230万人。其中150万人以居家养老为主,并结合亲戚朋友邻居的帮助,他们的年龄平均在80岁以下。另80万人选择机构养老,通常在养老院生活的老人远在于80岁以上。所以可由此大体概括:需护理老人的第一阶段以居家养老结合社区服务为主,第二阶段进入机构养老。所以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在德国是一个互补的关系。
免责声明:本文摘自网络文章,此文章为转载,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