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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医疗签证

短期医疗签证(以下材料需要原件)

1、《护照》(有效期内)

2、《户口簿》原件和记载事项的所有页复印件

3、《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非吉林省户口者提供)

4、 免冠彩照(长4.5cm×宽3.5cm)1张(白色背景,6个月以内,双耳间距不小于2cm

5、“医疗机构发行的受诊等预定证明书及身元保证机构发行的身元保证书”

6、 证明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材料(《银行存款证明》等)

7、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因在日本住院接受治疗,需要停留90天以上时提交)

8、“治疗预定表”(因需要多次赴日治疗时提交,日本医疗机构提供的材料)

9、《赴日签证申请书》(吉林省外事服务中心提供)

10、身份证


温馨提示:

1. 上述材料清单为目前的状况,如发生变化,以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网址:https://www.shenyang.cn.emb-japan.go.jp/itpr_zh/cnfr_visa_02.html

2. 所有复印件均需采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

3. 短期医疗签证材料递交领事馆后,领事馆可以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延长受理审查时间,请申请人理解;

4. 签证能否批出属于各国主权,所有短期医疗签证申请获批与否取决于领事馆;

5. 短期医疗签证材料一旦由本中心送进领事馆,无论签证申请获批与否,本中心所收取的服务费不退;

6. 领事馆收取的签证费,按其规定,如有退还,本中心将如数退还申请人。


单位:吉林省外事服务中心             吉ICP备16003702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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