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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境

过境签证

1、《护照》原件(有效期内)

2、近期免冠彩照(长4.5cm×宽3.5cm)1张(白色背景,双耳间距不小于2cm

3、户口本原件和记载事项的所有页复印件

4、《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非吉林省户口者提供)

5、去往第三国家的“入境签证”或者“再入国许可证明”复印件

6、去往第三国家的《机票》或《电子客票》复印件

7、在日本计划入住酒店信息

8、《赴日签证申请书》(吉林省外事服务中心提供)

9、身份证


温馨提示:

1. 上述材料清单为目前的状况,如发生变化,以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2. 所有复印件均需采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

3. 过境签证材料递交领事馆后,领事馆可以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延长受理审查时间,请申请人理解;

4. 签证能否批出属于各国主权,所有过境签证申请获批与否取决于领事馆;

5. 签证材料一旦由本中心送进领事馆,无论过境签证申请获批与否,本中心所收取的服务费不退;

6. 领事馆收取的签证费,按其规定,如有退还,本中心将如数退还申请人。


单位:吉林省外事服务中心             吉ICP备16003702号-1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1428号吉发广场A座13楼1301室   邮编:1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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