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方(比利时方面)所需材料:
邀请信:使用有公司抬头的公文纸,需加盖公章并签字,并明确如下信息:公司的地址、联系方式、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出行目的及访问期限、详细的计划;由谁支付出行费用;个人或单位担保者确保申请人返回中国的财务担保;商会的注册证明(如果适用)。
*通过邮件发送的扫描复印件可被视为原件。
申请人(中方)所需材料:
一、护照
二、两张近半年白底彩照(3.5cm*4.5cm)
三、身份证
四、旅游医疗保险
五、在职证明中英文(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注明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访问目的、确认旅行归来职位保留、由谁支付出行费用)。
六、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盖章并翻译
七、如公司负责出行费用,则需提供公司资金证明;如申请人个人负责出行费用,则需提供个人资金证明(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1、材料递交使领馆后,使领馆可以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延长受理审查时间,请申请人理解;
2、上述材料清单为目前的状况,如发生变化,以使领馆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