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方所需材料:
一、近6个月内出具的邀请信(须包括申请人的出行目的及访问时间、邀请人与申请人的关系、邀请人的联系信息及亲笔签名)
二、如邀请人承担费用:提供邀请人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如双方为家庭成员,需递交经公证的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三、邀请人出具的经济担保原件(若邀请函中未提及)
四、邀请人的固定收入证明(如3个月的银行卡交易明细)
申请人所需材料:
一、护照
二、两张近半年的白底彩色照片(3.5cm*4.5cm)
三、旅游医疗保险
四、户口本所有页复印件
五、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以下材料根据个人情况选择:
六、在职人员:
1、在职证明中英文(需使用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须注明:申请人的姓名、职务、收入、工作年限及准假许可)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在校学生:
1、在学证明中英文(写明申请人姓名、年龄、就读情况及准假许可)
2、学生证
八、退休人员:退休证
九、申请人已婚未就业:
配偶的在职及收入证明,及由外交部认证的结婚证公证书
十、未成年人:
1、监护人的护照复印件(父母的护照复印件,如适用)
2、经外交部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经认证的法院出具的监护关系判决书
3、当未成年人不与父母或监护人同行时,需递交由不同行家长或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由外交部认证
1、材料递交使领馆后,使领馆可以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延长受理审查时间,请申请人理解;
2、上述材料清单为目前的状况,如发生变化,以使领馆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