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方所需材料:
邀请信原件及复印件:(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须注明:任职公司的地址及详细联系方式、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访问目的和持续时间、详细的访问行程、费用承担方和邀请方是否承担你返回中国的费用、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没有邀请方亲笔签名的邀请信将视为缺失)
申请人所需材料:
一、护照
二、两张近半年白底彩照(3.5cm*4.5cm)
三、户口本所有页复印件
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旅游医疗保险
六、近半年的银行对账单(如申请人未满18岁或无业,可提供父母或配偶或其经济依附人的活期账单原件。同时提供此人与申请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户口本、出生公证、结婚证等)。所有材料均需用英文或荷兰文翻译。)
七、其他固定收入证明(可选)
八、如申请目地的为前往荷属加勒比海岛,须额外提供以下两项材料:
1、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飞机票订单(复印件)
2、酒店订单(复印件)
九、在职人员:
1、在职证明中英文(需使用任职单位正式信头纸并加盖公章:注明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工作年限及工作地点、访问目的和时间、费用承担方、单位派遣或准假确认、证明申请人回国后将继续任职)
2、营业执照/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自由职业者无需提供。
3、工作单位近三个月银行对账单复印件(若非邀请方或第三方承担费用,则必须提供)
十、学生:在学证明中英文(写明当事人姓名、入学年限、就读年级、出行目的、费用承担方和允许其请假赴荷兰的证明)
1、材料递交使领馆后,使领馆可以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延长受理审查时间,请申请人理解;
2、上述材料清单为目前的状况,如发生变化,以使领馆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