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护照
二、一张近半年的白底彩照(3.5cm*4.5cm)
三、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
四、机票预订单
五、住宿证明:涵盖在申根国家停留的全部期间
六、旅行计划:能够清晰展示旅行计划的文件(交通方式预订, 行程单等)
七、旅游医疗保险
八、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最近3至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无需存款证明
以下材料根据个人情况选择:
九、在职人员:
1、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职证明中英文(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姓名、职务、工作年限、收入、准假证明)
十、退休人员: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十一、未成年人 (18 岁以下):
1、学生证
2、在学证明中英文(注明申请人的姓名、年龄、就读情况以及准假证明)
3、未成年单独旅行或者和单方家长旅行时:
a. (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由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或者(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者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在中国境外办理时由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该公证。
b. 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十二、未就业成年人: 已婚者: 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 + 婚姻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
如果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1、材料递交使领馆后,使领馆可以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延长受理审查时间,请申请人理解;
2、上述材料清单为目前的状况,如发生变化,以使领馆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