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即日起可以受理日本签证业务如下:
长期签证
持《日本人配偶者等》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签证
持《永住者配偶者等》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签证
持《定住者(告示5)、定住者(告示6)》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签证
持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右上角写有“1584”字样的签证
《永住者》转《定住者》签证(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永住者》签证的再入国许可期限在2020年1月1日起至解禁日加1个月内过期,且三个月内有赴日计划者,可申请《定住者》签证)
解禁日:对中国的“拒绝入境”及“暂停2020年3月8日前已发给签证的签证效力”两项规定的解除日。原则上日本领馆受理此种类签证的时间为解禁日起6个月之内,但是如果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有赴日计划者,可以在再入国许可过期之后马上申请《定住者》签证。
6、持《定住者》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者,请先与日本出入国管理局确认,再与日本国驻沈阳总领事馆沟通
短期签证
1、探亲签证(仅限于日本人配偶、永住者配偶)
2、单次日本人配偶的同伴签证
3、单次双重国籍签证
4、短期医疗签证(需与日本领馆沟通,领馆同意后可以受理)
咨询电话:
0431-88516011
0431-88516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