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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 亲
探亲签证——日方提供材料
发布时间:2023-03-22  来源:本站  浏览量:41871 次
  • 日方提供材料(有效期3个月,可以提交复印件)

    1、《邀请理由书》(日方邀请人用日语书写)

    2、《身元保证书》(日方保证人用日语书写。需记载有签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的  姓名、年龄、出生日期、电话、与申请人关系等)

    3、《滞在预定表》(详细记载出入境日期,飞机的起飞机场和着陆机场及在日期间活动安排)

    4、《申请人名簿》(申请人为2个人以上时填写)

    5、邀请人的材料

    (1)《住民票》(在日本居住的外国人:需记载有家族全员,所有外国人的记载事项中不能有省略(个人编号和住民票号码除外);日本人:需记载有家族全员,续柄(与户主关系)不能省略)。

    (2)在日本居住的外国人需要提供《在留卡》(外国人登录证明书,特别永住者证明书)的正、反面复印件。

    (3)《在学证明》或《在职证明》。没有工作(或不在学)的情况,需要提供情况说明书。

    (4)如已归化为日本国籍时,需提供记载有《归化事项的户籍誊本》。※归化事项(归化时间、归化前国籍和归化前姓名)。

    6、身元保证人的材料

    (1)《在职证明》或公司经营者(法人)请提交《履历事项全部证明书》。

    (2)自营业者提供盖有税务署受理印章或记载有电子申告日期和番号的《确定申告书》复印件。

    (3)记载有所得金额(年收入金额)的《课税证明书》原件或者复印件(日本的市或区政府发行的证明)。

    (4)《住民票》(在日本居住的外国人:需记载有家族全员,所有外国人的记载事项中不能有省略(个人编号和住民票号码除外);日本人:需记载有家族全员,续柄(与户主关系)不能省略)

    (5)在日本居住的外国人需要提供《在留卡》(外国人登录证明书,特别永住者证明书)的正、反面复印件

    根据邀请函内容可能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日本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婚礼场地预约证明书等。

    注1、在日本居住的外国人做担保人时,要求持有签证(家族滞在除外)的在留期间为「3年」以上。

    注2、日本国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获得者邀请其亲属赴日时,除上述邀请人的探亲材料外还需提交国费外国人留学证明书、奖学金受给证明书或入学许可书(其中明确表明国费留学生身份、奖学金支付期间、金额、所属大学的院系)的任意一种材料。可以不提交在日担保人所需准备的材料。

    注3、只限在日本的留学生邀请其亲属(3等亲以内)赴日时,如果担保人是该留学生所在学校的专职教授或副教授时,需提供《身元保证书》和教授的《在职证明》,保人的收入证明、住民票可以省略。

    注4、在日担保人和邀请人为同一人时,不用提交邀请人所需准备的(1)(2)(3)材料。

    温馨提示:

    1. 探亲材料清单为目前的状况,如发生变化,以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网址:https://www.shenyang.cn.emb-japan.go.jp/itpr_zh/cnfr_visa_02.html

    2. 所有复印件均需采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

    3. 探亲材料递交领事馆后,领事馆可以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延长受理审查时间,请申请人理解;

    4. 签证能否批出属于各国主权,所有签证申请获批与否取决于领事馆;

    5. 日本探亲签证材料一旦由本中心送进领事馆,无论签证申请获批与否,本中心所收取的服务费不退;

    6. 领事馆收取的签证费,按其规定,如有退还,本中心将如数退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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