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商务目的」
符合下列1.以及2.的任一条件的申请人
1、该多次签证的首次赴日主要目的不是探亲访友或旅游的申请人
2、申请人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包含IT技术员※注1)
(1)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在职人员
(2)在中国工商,税务机关注册并在中国或其他国家及地区上市的企业的在职人员
(3)本馆管辖区内中国日资企业商工会的会员企业,且有日本国内的经营场所或国内联系方式的日资企业(包含驻在员事务所)在职人员
(4)在日本或中国及第三国·地区上市企业投资的合资企业,子公司,分店等在职人员
(5)和日本上市企业有频繁业务往来的企业
(6)过去3年曾持商务签证访问过日本,且除日本外,过去3年中曾多次短期访问过G7国家;或过去3年中曾3次以上持商务签证访问过日本。(注2)
※注1:IT技术员是指,拥有利用电子计算机有效处理情报技术能力的人员,是电子计算机,网络服务器,软件技术,系统开发、维护、运行等情报处理方面的专家。
※注2:以护照上贴有的G7国家发给的短期签证及出入境印章为证明的多次出入境记录为依据(仅限于德国,法国,意大利发给的申根签证)
「商务目的」(符合上述Ⅰ条件的申请人)所需材料原件如下:
1、《护照》(有效期内)
2、《户口簿》原件和记载事项的所有页复印件
3、《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非吉林省户口者提供)
4、免冠彩照(长4.5cm×宽3.5cm)1张(白色背景,6个月以内,双耳间距不小于2cm)
5、《在职证明》(需注明申请人的在职期间,年收入以及具体职务)
6、所属单位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是合资企业,除《营业执照》外还需提供《外资批准证书》复印件)
7、所属单位符合上述Ⅰ 2.(1)~(5)里任一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Ⅰ 2.(6)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有出入境记录的有效护照或旧护照)
10、《赴日签证申请书》(吉林省外事服务中心提供)
11、身份证
Ⅱ「文人·学者等」
符合下列1.以及2.的任一条件的申请人。
1、该多次签证的首次赴日主要目的不是探亲访友或旅游的申请人。
2、符合以下任意一项的申请人。
(1)知名或有相当程度业绩的美术,文艺,音乐,演艺,舞蹈等艺术家;或者是人文科学(文学,法律,经济学等),自然科学(理学,工学,医学等)领域的学者。
(2)持有国家或者国际资格证书的现职律师,注册会计师,专利代理人,司法代书人,公证人,医师。
(3)公认为有相当业绩的业余运动员。
(4)全国、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其前任委员。全国、省政治协商会委员及其前任委员。在中央政府、省政府中担任处长以上职务者。
(5)大学校长、副校长、教授、副教授以及讲师。(仅限正式职员)
(6)在国立、公立的研究所、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中担任处长以上的职务者。
「文人·学者等」(符合上述Ⅱ条件的申请人)所需材料原件如下:
1、《护照》(有效期内)
2、《户口簿》原件和记载事项的所有页复印件
3、《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非吉林省户口者提供)
4、免冠彩照(长4.5cm×宽3.5cm)1张(白色背景,6个月以内,双耳间距不小于2cm)
5、申请人符合上述II2.(1)~(6)里任一条件的相关证明(注明职务,年收入以及入职 时间的在职证明、相关资格证的复印件等)
7、《赴日签证申请表》(吉林省外事服务中心提供)
8、身份证
Ⅲ 上述Ⅰ,Ⅱ申请人的配偶者·子女
与符合上述Ⅰ,Ⅱ的申请人同时申请签证的其配偶者·子女;或者已经取得有效数次签证(签证有效期的剩余时间为1年以上)的上述Ⅰ,Ⅱ的配偶者·子女。
所需材料如下:
1、《护照》(有效期内)
2、《户口簿》原件和记载事项的所有页复印件
3、《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非吉林省户口者提供)
4、免冠彩照(长4.5cm×宽3.5cm)1张(白色背景,6个月以内,双耳间距不小于2cm)
5、表明《家族关系》的材料(能证明与上述Ⅰ,Ⅱ申请人的婚姻关系的结婚证,子女关系的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6、上述Ⅰ,Ⅱ申请人的《数次签证》复印件(仅限与上述Ⅰ,Ⅱ签证申请人分开申请签证时需要提交)
7、《赴日签证申请书》(吉林省外事服务中心提供)
8、身份证
温馨提示:
1. 上述材料清单为目前的状况,如发生变化,以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网址: https://www.shenyang.cn.emb-japan.go.jp/itpr_zh/cnfr_visa_02.html
2. 所有复印件均需采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
3. 商务(多次往返)签证材料递交领事馆后,领事馆可以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要求补充其他商务签证材料或情况说明,延长受理审查时间,请申请人理解;
4. 签证能否批出属于各国主权,所有签证申请获批与否取决于领事馆;
5. 商务(多次往返)签证材料一旦由本中心送进领事馆,无论签证申请获批与否,本中心所收取的服务费不退;
6. 领事馆收取的签证费,按其规定,如有退还,本中心将如数退还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