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方提供材料(有效期3个月,可以提交复印件)
1、《邀请理由书》(日方邀请人用日语书写)
2、《身元保证书》(日方保证人用日语书写。需记载有签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的姓名、年龄、出生日期、电话、与申请人关系等)
3、《滞在预定表》(详细记载出入境日期,飞机的起飞机场和着陆机场及在日期间活动安排)
4、《申请人名簿》(申请人为2个人以上时填写)
5、关于身元保证人材料以下材料任意一项均可
A 履历事项全部证明书
B 企业为上市公司,只提供上市企业的最新版第四季度报表复印件即可
C 邀请方没有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需提供《会社·团体概要说明书》或单位简介、宣传手册等材料
D 国家独立行政法人的研究机构课长以上邀请时,可用《在职证明书》代替
E 大学教授或副教授邀请,只需提供大学教授或副教授的《在职证明》即可
F 邀请人若是国家或地方政府邀请时不需要
注:邀请人若为日本国政府中央省厅,国际独立行政法人的研究机构课长以上职务的人,大学教授或副教授以上的人,可以省略《身元保证书》。
温馨提示:
1.商务签证材料清单为目前的状况,如发生变化,以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网址: https://www.shenyang.cn.emb-japan.go.jp/itpr_zh/cnfr_visa_02.html
2. 所有复印件均需采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
3.材料递交领事馆后,领事馆可以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要求补充其他商务签证材料或情况说明,延长受理审查时间,请申请人理解;
4.签证能否批出属于各国主权,所有签证申请获批与否取决于领事馆;
5.签证材料一旦由本中心送进领事馆,无论签证申请获批与否,本中心所收取的服务费不退;
6.领事馆收取的签证费,按其规定,如有退还,本中心将如数退还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