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方提供材料(有效期3个月,可以提交复印件)
1、《邀请理由书》(日方邀请人用日语书写)
2、《身元保证书》(日方保证人用日语书写。需记载有签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的姓名、年龄、出生日期、电话、与申请人关系等)
3、《滞在预定表》(详细记载出入境日期,飞机的起飞机场和着陆机场及在日期间活动安排)
4、《申请人名簿》(申请人为2个人以上时填写)
5、邀请人的材料
(1)《住民票》(在日本居住的外国人:需记载有家族全员,所有外国人的记载事项中不能有省略(个人编号和住民票号码除外);日本人:需记载有家族全员,续柄(与户主关系)不能省略)
(2)在日本居住的外国人需要提供《在留卡》(外国人登录证明书,特别永住者证明书)的正、反面复印件。
(3)《在学证明》或《在职证明》。※没有工作(或不在学)的情况,需要提供情况说明书。
6、身元保证人的材料
(1)《在职证明》或公司经营者(法人)请提交《履历事项全部证明书》。
(2)自营业者提供盖有税务署受理印章或记载有电子申告日期和番号的《确定申告书》复印件
(3)记载有所得金额(年收入金额)的《课税证明书》原件或者复印件(日本的市或区政府发行的证明)
(4)《住民票》(在日本居住的外国人:需记载有家族全员,所有外国人的记载事项中不能有省略(个人编号和住民票号码除外);日本人:需记载有家族全员,续柄(与户主关系)不能省略)。
(5)在日本居住的外国人需要提供《在留卡》(外国人登录证明书,特别永住者证明书)的正、反面复印件
根据邀请函内容可能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日本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婚礼场地预约书等。
注1、在日本居住的外国人做担保人时,要求持有签证的在留期间为「3年」以上。
注2、在日担保人与邀请人为同一人时,不用提交邀请人所需准备的(1)(2)(3)材料。
温馨提示:
1.上述材料清单为目前的状况,如发生变化,以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网址:https://www.shenyang.cn.emb-japan.go.jp/itpr_zh/cnfr_visa_02.html
2. 所有复印件均须采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
3.材料递交领事馆后,领事馆可以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要求补充其他访友签证材料或情况说明,延长受理审查时间,请申请人理解;
4.签证能否批出属于各国主权,所有访友签证申请获批与否取决于领事馆;
5.访友签证材料一旦由本中心送进领事馆,无论签证申请获批与否,本中心所收取的服务费不退;
6.领事馆收取的签证费,按其规定,如有退还,本中心将如数退还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