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短期外交,公务
[ 签证种类 ] 有效期3个月,滞留期90天的单次签证
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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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人 |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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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外交、公务、因公护照 持有者,前往韩国进行公 务活动,出席国际比赛或 国际会议者
2. 政府行政机关及地方自 治团体最高负责人邀请的 与其所主管业务有关的人 员
3. 中央行政机关的下属机 关、下属团体及地方议会 议长、地方教育委员会、 地方教育厅厅长因工作需 要邀请的中国中央政府或 地方政府的公务人员 |
1. 邀请函原件 |
1. 签证申请表1张(需贴照片) 2. 护照(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 在职证明 5. 省外事办公室的公文 |
2. 外交机构、领事馆的驻在员及其家属
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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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人 |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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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韩外交机构人员或领馆人员及其同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配偶父母
※ 免手续费 ※ 临时访问请申请短期访问 签证(C-3)(参考3-12) |
无 |
1. 签证申请表1张(需贴照片) 2. 护照(原件、照片页面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 外交部长官的协助公文或证明派遣、在职情况的证明材料
* 同行家属请补充提交家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等) |
温馨提示:
1. 如实提供和填写各种申请材料;
2. 所有复印件均需采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
3. 外交,公务签证材料递交领事馆后,领事馆可以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延长受理审查时间,请申请人理解;
4. 签证能否批出属于各国主权,所有签证申请获批与否取决于领事馆;
5. 签证材料一旦由本中心送进领事馆,无论外交,公务签证申请获批与否,本中心所收取的服务费不退;
6. 领事馆收取的签证费,按其规定,如有退还,本中心将如数退还申请人。
7. 上述材料清单为目前的状况,如发生变化,以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