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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签证
医疗观光(C-3-3或G-1-10)
发布时间:2020-06-22  来源:本站  浏览量:1554 次
  • [ 签证种类 ] 留期90天以签证签证 / 留期6月以签证

    签发对

    所需材料

    - 以治疾病或疗养的目的打算在韩国专门

    医疗单位或疗养设施入院治的人

     

    - 患者入境的患者的配偶或子女等同

    亲属

     1. 签证申请表1(贴一张长4.5*宽3.5的白底彩色照片) 

     2. 照原件及照照片印件

     3. 份证复印件

     4. 医疗单位或疗养单位出具的相疗养明材料及医疗单位的事者登陆证 

     5. 够证明在韩国疗养留的政能力(行存款产证明等

     * 3-7个别旅游明材料

      

    如有家属进行看需提供家属关明材料

      6.领馆指定机关发给的肺结核健康诊断书

        *只限G-1类签证

    ※ 受留置外人患者的医疗或留置机的邀的人由法颁发签证签发认证书2012.1.1.施行 

    温馨提示:

    1. 如实提供和填写各种申请材料;

    2. 所有复印件均采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

    3. 医疗观光签证材料递交领事馆后,领事馆可以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延长受理审查时间,请申请人理解;

    4. 签证能否批出属于各国主权,所有医疗观光签证申请获批与否取决于领事馆;

    5. 签证材料一旦由本中心送进领事馆,无论签证申请获批与否,本中心所收取的服务费不退;

    6. 领事馆收取的签证费,按其规定,如有退还,本中心将如数退还申请人。

    7. 上述材料清单为目前的状况,如发生变化,以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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